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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种对象”将社区服刑
信息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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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时报讯 (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曹微微 通讯员 潘萱易素珍)作为广州市第三批试点区,番禺区将在今年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。据统计,全区共有5类矫正对象420人,“5种对象”中男性占总人数的96.9%。

“社区矫正”,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,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安置于社区内,由专门的国家机关,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,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,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,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。

据统计,目前广东关押一个罪犯平均年费用为1万多元,在珠三角年地区费用更高达2万元。假如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,国家在每名罪犯身上的花费仅需要监禁费用的10%~20%。

番禺全区共有5类矫正对象420人,犯罪类别主要是侵犯财产罪、贪污贿赂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。

届时主要由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多个单位协作配合,建成社区矫正工作网络,主要组建3支工作队伍,包括以基层司法所干警为主的专业主导队伍,以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监狱、劳动监察为辅的专业辅助力量,以及招募包括专家、学者、社区在内的社会志愿者队伍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。

作者:成小珍

更新:2009-11-18
信息编辑:信息网机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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